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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评议小组 名单公示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9-23 [来源]: [浏览次数]:

高度重视本次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按照通知文件要求成立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评议小组我院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辅导员、教师代表、办公室主任等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学院以年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为组长,班委、寝室长、普通学生等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学生代表总人数不少于年级总人数15%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认定工作组:

组长文丹、张松涛

组长刘小荣、吴宁、谭炜

成员:万里驰、汪玉峰、余景学、杨华、曹葶、吏希超


评议小组

组长:吏希超

成员:

2023级:陈可心、陈奕乐、方希嘉、高语泽。

卢虹锦、李金易、李灵、周奕璇。

盛明晨茜、何雨遥、徐佳乐、张嘉颖。

2022级:郭瑀瑄、林稀、孙筠宜、刘文博。

陈柏泉、陈璟彤、付欣然、张万庆。

李子晴、郑义宝、李晓岚、刘子微。

2021级:张馨月、谭珺一、朱子豪、李培蓓。

李语铮、葛梓君、余俊卓、冉伊宸。

徐彬、廖梦婷、刘傲霜、刘洋。

2020级:朱佳杰、张晨、代宇轩、何广。

杜嘉豪、辜薪颖、王司琪、王奕康。

樊雨祥、刘力、朱依婷、何卓尔。

2019级:吕静雯、何睿轩、周雨兰、田思雨。

龚志骏、熊梦怡、李楚慧、陶志博。

2023级研究生:叶浩华、张勇、叶子超。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4日-9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7-81317206


                                 湖北美术学院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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